合肥机场综合交通中心(GTC)至T1航站楼车辆接驳服务项目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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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机场综合交通中心(GTC)至T1航站楼车辆接驳服务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安徽   2026-06-16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6-06-16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合肥机场综合交通中心(GTC)至T1航站楼车辆接驳服务项目,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合肥机场X(GTC)至T1航站楼车辆接驳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合肥机场X(GTC)至T1航站楼车辆接驳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X

    联系人:X方式X-X

    最高限价X(2年,含税)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XX。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开标时间X年X月X日XX


    X

    地址:Xspan>

    投标报价:人民币X(X.XX)

    服务期限:采用“1年+1年”模式,即固定期限为1年,固定期限届满前双方经协商同意可续约1年;如合同届满日距合肥机场T2航站楼启用日的时间间隔小于1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合同期限可延长至合肥机场T2航站楼启用前1日;如合同期限内合肥机场由T1航站楼转至T2航站楼运营,则合同期限至转楼前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Xan>


    公示期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X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X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XX公司

    X年X月X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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