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X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X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X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联合体主体方供应商名X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名称:安徽X
联合体主体方供应商地址:X"仿宋">8号汇智科技园B3栋第X层X室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地址:Xce="仿宋">X#X室
成交金额X(小写:X.XX)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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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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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为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安徽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对霍邱县X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第三方服务,实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约X亩。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X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勇、吴义春、王其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X.XX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X:X.XX。【本项目采用综合评X法】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X-XX,下午XX-XX,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X提出投诉,地址:霍X7楼,联系电话X-XX。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X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X
地 址:霍XX楼
联系方式:X-X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X徽商大市场9号楼AX室
联系方式: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t>黄工
电 话:X-X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