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6-06-16
一、项目编号:铜华诚采购〔X〕X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X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Xyle="font-family: 宋体">-1X点顺凤路X号
第一中标(成交)价:X.XX
五、主要标的信息:见附表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吴X松、郑秀琴、宣超
七、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X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X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X采购处提出投诉。
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X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X-spacerun: 'yes'; 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X%; font-size: X.Xpt; mso-font-kerning: 1.Xpt">铜X东城大道与临湖路交叉口检察院大楼
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X
地址:Xnt-family: 宋体">X号
联系方式:X-X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Xspan>
联系方式: 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