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西南山区低效退化耕地快速生态修复与质量提升技术研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X号
二、项目名称:浙西南山区低效退化耕地快速生态修复与质量提升技术研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X.X(X) | 丽水X | 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X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标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浙西南山区低效退化耕地快速生态修复与质量提升技术研发 | 浙西南山区低效退化耕地快速生态修复与质量提升技术研发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秋丽、方慧真、傅嘉(采购人代表)
六、资格审查情况
均符合
七、符合性审查情况
均符合
八、评X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技术得X | 报价得X | 总X |
1 | 丽水X | X.X | X.X | X.X |
1 | X.X | 9.X | X.X | |
1 |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X.X | 9.X | X.X |
1 | X.X | 9.X | X.1 |
九、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情况
推荐丽水X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X.XX。
十一、其它补充事宜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有关管理部门投诉X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X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城北街X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煜皓
联系电话(询问):X-X
质疑联系人:Xpan>
质疑联系电话:X-X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X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X号
传 真:X-X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冯炜贺、黄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X-X
质疑联系人:Xspan>
质疑联系方式:X-X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浙X纪检审计部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城北街X号
联系人:Xpan>
联系方式:X-X
4.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浙X
浙江X
X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