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辽宁 2026-06-16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X号)等有关X对X家建筑业企业开展了X年度首批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X年6月1日数据)予以公告。具体核查结论及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X年6月X日至6月XX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陈述、申辩材料包括:(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2)对应异常资质项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3)相关注册建造师“X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近2年参保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陈述或申辩期结X将依法依规对仍存在异常的企业作后续处理。
材料提交方式:登录“X”,进入“沈X智慧X”企业端,通过“陈述申辩”模块上传。材料文件统一以“企业名X“签署意见”栏注明“X年年度首批次资质动态核查陈述”。
特此公告。
沈阳市X
X年6月X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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