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X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X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财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X-XX
投诉受理部门财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 X-X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XA塔
X6年3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