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商业服务 安徽 2026-03-25
一、项目编号:JX-QT-TP-X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X
供应商地址:Xnt>2号
中标(成交)金额:桃花潭中路X院精神科、泾川X院医养病区1.XX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桃花潭中路X院精神科、泾川X院医养病区1.XX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要求:按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按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任仲英、李小东、潘荣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X.XX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X桃花潭西路X号、X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潘女士X-X、杨先生X。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X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X>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X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X桃花潭西路X号 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X 地址:X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n>潘女士、杨先生 电话:X-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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