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选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X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X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发包人):
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X
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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