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油脂、化工、油漆类物资公开
招标采购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宁夏XX公司X年度油脂、化工、油漆类物资公开
招标采购一标段(招标编号:XN-XX编号:X-X)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排名单位名称投标报价(X)质量要求交货期1宁夏优X公司XX合格按通知发货2银川三动X公司X.5X响应招标文件,合格响应招标文件,按通知发货3宁夏德和X公司XX合格按通知发货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只入围前两名投标供应商二、公示期:X年X月X日-X年X月X日三、提出异X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X公司或宁夏X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X,同时还需提交X,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X复印件。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X公司联系人姓名:XX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夏X项目负责人:XXB座X联系方式: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