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河南 2026-09-29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X管理人 | |
X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
X各债权人:Xn>
X裁定X对被申请人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审理X作出(X)豫X破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众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X管理人。
X年X月X日,X管理人召集债权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应到债权人6位,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6,X,X.XX,实到6位,代表债权额6,X,X.XX,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X%。截至X年X月X日表决期届满,管理人共收到6张有效表决票,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事项 | 出席有表决权人数 | 同意人数 | 同意表决权金额 | 人数比例 | 金额比例 |
| 《财产管理方案》 | X | X | 4,X,X.X | X.X% | X.X% |
| 《财产变价方案》 | X | X | 4,X,X.X | X.X% | X.X% |
| 《财产X配方案》 | X | X | 4,X,X.X | X.X% | X.X%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额总额的二X之一以上。以上表决结果如下:
1.《财产管理方案》通过。
2.《财产变价方案》通过。
3.《财产X配方案》通过。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应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即X年X月X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X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