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郎溪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G-CS-X
二、项目名称X年郎溪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X
供应商地址:X室
成交金额X.XX
评审报价X.XX
评审总得XX.XX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X年郎溪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教室、走廊、楼梯墙面瓷砖铲除,墙面出新、新建室外厕所、原室内厕所改造、教室内部改造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X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项目经理:徐玉芬 执业证书信息:皖X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渐(组长)、沈旦、沈燕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XX。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教育体育X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X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X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X提起投诉(联系人:X方式X-X地址:X-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X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X
地址:X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联系方式:汤先生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X
地址:X="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p>
电话X-X
十、附件
1、X年郎溪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