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安徽 2026-06-25
一、项目编号X-X-X
二、项目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X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提升项目-阳光大道(旗塘路-杜瓦可)路侧X
三、中标信息
供应X
供应商地址:Xstyle="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0px; text-align: justify">成交价X.XX
四、评审专家
钱高兵、周明政、王昭彪
五、代理费金额:
收费金额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X,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格性审查不通X,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暂列金,符合性审查X,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暂列金,符合性审查不通X,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暂列金,符合性审查不通X,未按谈判文件X量清单,符合性审查X,竞争性谈判响应声明函中未填写投标报价,符合性审查不通X,二次报价低于控制价的X%,提供的书面说明不能体现其报价合理性且未提供必要的证X,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视为退出谈X,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视为退出谈X,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视为退出谈判;阜X,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视为退出谈判。
3、根据谈判文件规定,本项目谈判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X2号写字楼X室,联系电话X。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X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Xxt-indent: 2em; margin-top: 0px; text-align: justify">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X
地址:X2号写字楼
联系方式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
电话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