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单XX(电厂北路、规划十六路、规划七路A北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X-X]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XX | 通过 | / |
| 2 | XXX责任公司X,(成)X通过 | / | |
| 3 | (主X,(成)X | 通过 | / |
| 4 | (主)X,(成)广州市XX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X年X月X日X时XX 至 X年X月X日X时XX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X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X
- 联系人:Xi>
- 联系电话X-X-X
- 联系地址:X2楼X房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白X研究和招X
- 联系电话X-X
- 联系地址:X
- 招标人名称:广州X
- 日期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