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湖路以西、中泾路以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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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湖路以西、中泾路以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江苏   2026-06-26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6-06-26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凤湖路以西、中泾路以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项目名称:凤湖路以西、中泾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

    钻探单位:

    检测单位:

     

    一、前言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针对凤湖路以西、中泾路以南地块开展的调查项目。项目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东至凤湖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占地面积Xm2(约X.1亩)。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XCX单X及X、X、X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苏府复[X]X号),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X),从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X-X)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苏环办字[X]X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下简称“一住两公”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解地块土壤质量,现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X,对凤湖路以西、中泾路以南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后续开发及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如下图所示:

    QQ截图X.png

    地块评价范围示意图


    三、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X的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期间进行了资料收集X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结果如下:

    本次调查地块内用地历史较为简单,不涉及任何工业企业及生产加工,最早是农田、村庄(沈埂上)、河道,X-X年期间在地块内建有北桥中学的项目部(用于办公和住宿,无原辅材料储存和生产加工活动),X年地块内运入外来土方并将河道回填,回填土来自于地块东侧的小区建设地基开挖。X年地块平X成闲置空地至今无明显变化。地块内涉及外来土方无检测报告,来源地周边存在工业企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调查地块周边存在工业企业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可能受到污染。为验证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我单位对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四、采样工作

    监测方案:根据第一阶段识别的结果,地块内历史上是村庄、河道、坑塘、农田和临时用地,无工业企业。河道和坑塘总面积为Xm2,于X年回填,外来土壤来源地无工业企业,但周边存在工业企业,且土壤无检测报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调查地块内有外来堆土,因此对于外来堆土需满足Xm3送检样品。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共布设了X个深层的土壤监测点(S1~SX),针对表层堆土布设X个浅层土壤点位(BS1~BSX)采集表层堆土样品。地块内共布设了5口地下水监测井(W1~W5)。

    对照点: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为由东北向西南,因此地块外东北侧约Xm处(历史是村庄和空地),布设一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

    监测因子:土壤送检因子为pH值、石油烃(CX-CX)、氨氮、锌、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X -X)中表1基本项目。其中S1和DZS加送总氟化物、氰化物和重金属(总铬、钴、锡、锑)、半挥发性有机物(苯酚)。地下水送检因子在土壤的基础上,增加GB/TX-X表1感官指标、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

    土壤:本次调查地块内共送检了X个土壤样品(不含密码样)。检出的监测因子为基本项目中的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和加测项(pH值、石油烃(CX-CX)、锌、锰、氨氮),其中S1和对照点DZS加送的总氟化物、铬、锡、锑、钴也有检出(氰化物、苯酚未检出)。

    地块内送检的土壤样品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X-X)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X/T X-X)、河北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X/T X-X)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X.X.X)中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推导时采用HJ X.3规定的全部暴露途径和默认参数)。

    地下水:本次调查地块内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密码平行)。检出的监测因子为基本项目中金属(镍、砷、铜、汞)和挥发性有机物(氯仿),地下水质量标准中表1中的一般化学指标(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耗氧量、氨氮)、铁、锰、锌、铝、钠)、毒理学指标(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硒)和加测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X-CX)、钴、铬、锡、锑)。

    W2点位的氨氮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X-X)Ⅳ值,其余因子的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X-X)Ⅳ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标准。

    超标因子中氨氮一般条件下不会挥发且浓度较低,无对应的暴露途径,同时结合本地块未来的规划,本地块不会直接开采地下水,因此人体不会直接饮用,地块内的氨氮超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很低,因此无需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五、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今后开发为商住混合用地(X)用地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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