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振宁初级中学、振宁小学教X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XCX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振宁初级中学、振宁小学教X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X
供应商地址:X室
成交金额X.XX
供应商的评审价:X.XX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XX.XX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怀宁县振宁初级中学、振宁小学教X 采购需求:怀宁县振宁初级中学、振宁小学教X,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内墙粉刷、天棚粉刷、栏杆翻新、灯具更换、成品保护等,详见施工图设X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文件。 施工工期:X日历天 项目经理:方蕊 执业证书信息:皖X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粉玲,严晨,朱敬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X.XX,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安庆市公X登录安庆市公X(http://X.X.5.XX/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Xan>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X提出投诉,联系电话:X-X。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X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怀宁县振宁初级中学
地 址:怀X县城E区纬五路
联系方式X-X
名 X
地 址:怀X独秀大道X号
联系方式X-X
项目联系人:Xspan>
电 话X-X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磋商业绩承诺函 7.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