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X、宁X河沥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CS-XB
二、项目名称:宁X、宁X河沥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X
供应商地址:X
成交金额:X.XX
四、评审专家名单:洪院敏、耿翠芳、余刚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磋商文件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X提出投诉(联系方式:X-XX,地址:X/p>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X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 地 址:宁国大道东侧慈安路交汇区 联系方式:程先生、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联系方式:孙女士、X-X 询问、质疑函接收电子邮箱:ahjxgc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t>程先生、孙女士 电 话:X-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