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供应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
| 供应商名称 | X | | |
| 响应报价 (X) | X.X | X.X | X.X |
| 综合得X | X.X | X.X | X.X |
公示时间从X年6月X日X时XX至X年6月X日X时XX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X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
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
联系地址:X3X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X
联系地址:Xan>X号银政大厦3X
X公司
采购人X公司
日期:X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