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江北新区沈巷片区十八丈河及周边水系X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XSLXSJX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江北新区沈巷片区十八丈河及周边水系X勘察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XSLXSJXX | ||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 | ||
联系人及电话 | 奚工 X-X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青山街9-1号X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媛媛 X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X年6月X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林同棪X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投标费率 | X.X%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Xpan>赵仕勇 | ||
资质证书名称:XX师;X师(X)注册执业证书 | |||
证书编号:X、ASX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设计时间(包含图审时间)共计X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澜沧江(扎曲河)X(囊谦县河段)项目 | ||
加X业绩:1. 綦江区蒲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2. 隆子县“一河两岸”防洪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綦江区蒲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2. 隆子县“一河两岸”防洪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勘察设计;3. 澜沧江(扎曲河)X(囊谦县河段)项目设计 | ||
规定公示的企业奖项 | 1.贵州省务川县龙X民族文化村段X获重庆市XX勘察设计X设计二等奖;2.重庆市璧山区观音塘生活污水处理厂至大旺桥X获重庆市XX勘察设计X设计二等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X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行业乙级;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X治、城市防洪)专X勘察专业X、水文地X测量)甲级 | ||
投标费率 | X.6%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Xpan>刘芳业 | ||
资质证书名称X师、X师(X) | |||
证书编号:AX、ASX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设计时间(包含图审时间)共计X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涞源县西神山河治理及周边X勘察设计 | ||
加X业绩:1、蔺河安泽县段河道X设计项目;2、云竹河榆社县段X勘察设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会昌县X;2、崇仁县农村水系X(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3、崇仁县宝水渠X总承包(EPC)项目 | ||
规定公示的企业奖项 | 1、安阳市引岳XPPP项目洹河蓄X设计;2、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城泄洪通道X一金山X设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辽宁省水利水X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1X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X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 ||
投标费率 | X.0%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X/span> | ||
资质证书:1X师(河流泥X); 2、X师(X)-X规划 | |||
证书编号:X;ASX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设计时间(包含图审时间)共计X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朝阳市十家子河城区段X(一标段:设计服务) | ||
加X业绩:1、柳河彰武县城区段X勘察设计; 2、盘锦市浑河(大洼区段)X设计;3、辽宁省辽河干流X勘察设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盘锦市浑河(大洼区段)X设计; 2、辽宁省辽河干流X勘察设计 | ||
规定公示的企业奖项 | 1、浑河(清原县城段)应急X获二〇二〇年度辽X勘察设X类二等奖; 2、锦州市小凌河右岸综合治理规划设计获二〇二〇年度辽X勘察设X类二等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X.X% 2、k值为0.3。 3、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X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X]X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X址:***,联系电话X-X。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X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