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闽建(南)招[X]X号
本项目于X年6月X日下午X时XX在福X(地址:X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X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pt">X号御景湾3栋8号店)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XX
地址:X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pt">X号,邮编:X
电话:X-X
联系人:Xspan>
二、招标代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X
地址:X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pt">3楼,邮编:X
电话:X-X
联系人:Xspan>
三、中标候选人
中X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胡丽娥、闽X。
投标报价:XX。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X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X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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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周魁灏、刘久蓉、刘倩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六、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X〕X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X年6月X日至X年7月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单位及法人代表签章)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南平市城市X
X 年 6月 X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