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山东 2026-07-01
| 执法机关:济南市章丘区文X | ||||||||
| 执法类别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对象 | 主要事实 | 依据 | 执法结论 | 日期 |
| 行政处罚 | 1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章丘)文综罚字〔X〕F-5号 | X | 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内无《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场所负责人王康平表示还没有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无法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发现该场所共有各类游戏游艺设备X台,现场有消费人员,大部X都是通过抖音美团购买套餐。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同时对该场所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并让该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X(X.2X);2.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 | X.4.8 |
| 行政处罚 | 2 |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 (章丘)文综罚字〔X〕F-1号 | 章丘市明水星光大道歌城 | 执法人员检查该场所X房间时,通过现场询问消费者身份信息,发现3名消费者为未成年人,执法人员要求该场所负责人立即改正,并让三名未成年填写《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登记表》,现场负责人承认该场所X房间内接纳3名未成年人进入,同时提供3名未成年人XX的消费记录,并当场退还XX现金。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并对当事人下达了(章丘)文综改字〔X〕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同时对该场所经营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让该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1. 警告;2.责令停业X顿X日,自X年3月X日至X年4月X日止。 | X.4.X |
| 行政处罚 | 3 |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 (章丘)文综罚字〔X〕F-2号 | 章丘区月伴湾练歌厅 | 执法人员检查该场所WX房间时,通过现场询问消费者身份信息,发现1名消费者为未成年人,执法人员要求该场所负责人立即改正,并让该未成年填写《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登记表》,现场负责人承认该场所WX房间内接纳1名未成年人进入,同时提供该未成年人X.XX的消费记录,并当场将X.XX退还给消费者。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并对当事人下达了(章丘)文综改字〔X〕F-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同时对该场所经营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让该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1. 警告;2.责令停业X顿X日,自X年3月X日至X年4月X日止。 | X.4.X |
| 行政处罚 | 4 | 擅自从事点播影院电影放映活动 | (章丘)文综罚字〔X〕F-7号 | 观X | X年4月X日,济南市章丘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后,对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育才路山水泉城南城2号楼X铺-1的观X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中,门口悬挂“观云雀.私影—棋牌”招牌,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现场设置9个包间,其中X号、X号、X号、X号4个房间显示是观影室,其中X号包间有消费者正在观影,执法人员对X号包间进行检查,发现两名消费者正在使用房间内提供的投影设备和青柠软件进行观影活动,房间内配备投影仪1台、电影布1块,执法人员点击电影板块的《爆水管》、《大蛇5:怪兽城市》等2部电影,均能正常播放、观看,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当事人表示有《营业执照》,但没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并通知当事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本次检查于X年4月X日X时XX结束。 | 《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五条 | 1.罚款:人民币X(XX);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X圆X(X.XX);3.没收非法财物:投影仪2台,幕布1块 | X.5.X |
| 行政处罚 | 5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 (章丘)文综罚字〔X〕F-8号 | 章丘区全杯奶茶店(郭丽) | X年4月X日,济南市章丘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后,对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绣水如意国际商都X号的章丘区全X名称为“猫窝电影主题吧”)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中,门口悬挂“猫窝电影主题吧”招牌,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一楼为奶茶店,二楼设置2个观影包间,使用的是云视听极光APP提供点播服务,可以选择电影、电视剧、综艺、动漫等栏目,且无法提供著作权人授权证明。执法人员当场点击电影《庇护之地》、《不过是上班》,可正常播放。通过经营者郭丽了解到,该店通过美团套餐(含观影、饮料等项目)收费,现场未发现实体影片。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并通知当事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本次检查于X年4月X日X时XX结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1.警告;2、罚款X(XX) | X.6.X |
| 行政处罚 | 6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章丘)文综罚字〔X〕F-X号 | 济南章丘秋水图书店(郑霞) | X年X月X日,济南市章丘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表示不回避后,对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普东村的济南章丘秋水图书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内正在发行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英语》九年级 上册、《语文》九年级 上册、《语文》八年级 上册、《地理》八年级 上册、《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英语》八年级上册,共计7种X 本教科书印制粗糙。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作出如下处理X、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经依法批准后,在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情况的情况下,依法将X本出版物现场予以扣押,执法人员当场制作文书编号为(章丘)文综扣字〔X〕1号的《扣押决定书》、编号(章丘)文综扣物字〔X〕1号的物品清单各2份,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2、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并通知当事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本次检查于X年5月X日X时XX结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1.警告;2、没收侵权复制品:盗版图书共计X本;3、罚款:X(XX);4、没收违法所得XX | X.6.X |
| 行政处罚 | 7 |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章丘)文综罚字〔X〕F-X号 | 擅停营业,在线状态是离线,实时在线人数X人,X吧前台电脑主X络文化监管系统X吧负责人立即改正,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当事人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XX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让该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 警告 | X.6.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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