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市政房地产建筑 福建 2026-06-30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我办于X年6月X日组织进行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专家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X高中部建设项目—教学楼、宿舍楼
论证意见:本项目拟建场地东侧紧邻高边坡,南面为水东路,西侧为已建教学综合楼,北面为已建运动场楼,拟建场地与周边已有建(构)筑物间距较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场地内地层以碎块状强风化花岗岩和中风化花岗X部X布有填土(呈松散—稍密状态X建设地下室,基坑开挖将增大已有高边坡的高度,增大边坡不稳定性;填土在地下水或降雨等作用下可能产生流泥、流砂等不良地质作用;且基坑开挖需采取爆破的措施,而爆破产生的震动会将危及周边已有建(构)筑物的X未设地下X部存在高低差的位置设半地下室,该半地下室无法做到全埋,无法抵抗冲击波,不能作人防地下室。
论证结论:根据以上X析,场地由于受地质条件限制,且结构处理困难,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异议,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书面材料报南平市延平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通信地址:Xn>X号X楼
邮 编:X
监督电话:X
南平市延平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X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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