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自然资公告〔X〕X号
现有申请人 陈玉琴 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对继承材料查验,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结果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X。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X将对因继承取得的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何世久
不动产坐落: 茂名市人民南路X号大院7-X#(含电梯加建部X)
不动产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粤房字第X号
继承人:X
书面异议材料送达地址:X6号X东区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X-X
茂名市X
X年7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