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湖北 2026-07-16
一、项目编号
ZKQX-XZF(H)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X-X-X
三、项目名称
岐黄数智融合智慧中医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Xtom: 1px solid #X">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X号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AX
中标(成交)金额:X(X)
综合评X法:X.X(X)
| 服务类 |
| 名称:岐黄数智融合智慧中医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桂明(包1 采购人代表)、陈雪丰(包1 组长)、杨德毅(包1)、方波(包1)、邵红(包1)、郑芳(包1 采购人代表)、刘世昌(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X-X-X
2、评审地址:Xtom: 1px solid #X">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X号纽宾凯国际X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X]X号)和发改价格【X】X号文,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执行。
2、收费金额:7.X(X)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合同履行期限:(1)本项目系统建设及服务期限:建设期不超过X个月,维保服务期为X个月。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结束为项目建设期,其中通过项目初验后稳定试运行3个月,在符合终验条件后,投标人向采购人申请项目终验,通过终验后项目进入维保服务期。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建设期超过X个月,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若采购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的,维保服务期仍然自项目终验结束之日起算,因建设期延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X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X号
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X号纽XX楼X室
联系方式: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n>刘帆、张宇、刘洋、马荫荫、陈文静
电 话: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