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包含材料、运输费、税费及相关的一切X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税率为X%(税率不足则扣除相应税费差额,即扣除税额=按约定应提供的进项税额-实际提供的进项税额,不足部X将从货款中扣除)。
3.付款方式:完成供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X%。
4.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供货能力,对附件中所列货物X项报价,若供应商不具备对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可不予报价。
5.各供应商统一按附件格式填写,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备注加以说明。
6.请各供应商于X年7月X日XX前递交报价单、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递交至。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或电子邮件递交,①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报价文件按附件格式要求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及相关资料等(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现场递交及邮寄递交,地址:X face="仿宋_GBX">7楼X室,收件人:XX;②电子邮箱递交:报价文件按附件格式要求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及相关资料等(所有资料X邮箱
五、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X face="仿宋_GBX">7楼
联系人及电话:X-X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