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庆双生未来科技城人才公寓项目第三方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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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0QTXZ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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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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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张海生 联系方式: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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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和审减额收费组成,(1)基本收费为可竞争费率,最高投标费率为《收费标准表》(见招标人要求)中收费标准的 X%;(2)审减额收费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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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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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X2">X号四楼 联系方式: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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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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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X年X月X日X时XX |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
从签订合同X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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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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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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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
从签订合同X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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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X A区办X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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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
基本收费为可竞争费率,最高投标费率为《收费标准表》(见招标人要求)中收费标准的X.X%;(审减额收费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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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玉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X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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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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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 |
方睿、孙想、朱新星、马高健 |
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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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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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青龙潭路X结算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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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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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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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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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结算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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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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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
从签订合同X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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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X C6-X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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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
基本收费为可竞争费率,最高投标费率为《收费标准表》(见招标人要求)中收费标准的X.X%;(审减额收费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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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宝红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X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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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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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 |
张桂、邹永艳、王秀梅、朱宝强 |
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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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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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淮北市杜集区双龙雅舍(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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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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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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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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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淮北市杜集区双龙雅舍(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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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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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
从签订合同X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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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庆市宜秀区宝瑞商城1-3幢三层X-X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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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
基本收费为可竞争费率,最高投标费率为《收费标准表》(见招标人要求)中收费标准的X.X%;(审减额收费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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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伯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X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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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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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 |
刘贵兰、宋洪霞、陈龙应、娄华尹 |
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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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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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X迁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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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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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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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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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安X迁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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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X时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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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X登录安庆市公X(http://X.X.5.XX/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Xt>柯建平,联系电话:X-XX。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X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X-X)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X登录安庆市公X(http://X.X.5.XX/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X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