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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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辽宁   2024-10-18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4-10-18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X编码 TPX
    X名称 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X
    标段名称 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X(一期) 编号 TPX
    建设单位 凌源市发展和改革X(凌源市粮食和X) 联系人 季女士 联系电话 X-X
    X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建设地点 凌源X、城关街道等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X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X X.XX X 合格 X.X X二级(施工总承包) 苏焕博 二级注册建造师·X 辽X
    2 X X.XX X 合格 X.X X二级(施工总承包) 谢路萍 二级注册建造师·X 辽X
    3 X X.XX X 合格 X.X X二级(施工总承包) 杨彦臣 一级注册建造师·X 辽X
    公示开始时间 X-X-X 公示截止时间 X-X-X
    填报单位 X 联系人 郝艳秋 联系电话 X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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