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黑龙江 2024-09-30
采购人(甲方):嫩江市农业X
地址:X
供应商(乙方):嫩江县顺意汽车租赁服务部
地址:X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X) | 总价(X)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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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下乡用车租赁服务 | 1(项) | ¥X,X.X | ¥X,X.X | (一)(嫩江市域内)租车使用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租金XX;4-X小时按1天计算,租金XX(4个小时以外,不超1个小时的按半天结算,超过1个小时的按X天结算),结算以实际使用车辆天数为准;(二)(嫩江市域外长途)租车费用按 1.8 X/公里/辆计算,租车方负责驾驶员食宿费及第二日起的每天XX工资报酬。结算以实际使用公里数为准。(三)(嫩江市域外长途非高速)租车费用按 1.4 X/公里/辆计算,租车方负责驾驶员食宿费及第二日起的每天XX工资报酬。结算以实际使用公里数为准。1、出租方除负责随车司机工资、燃油、高速、过路过桥等费用以外,车辆维修、保养、违章、违法、肇事及其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等也均由出租方负责。2、提供优质服务,用车随叫随到,不得延误,遇有故障、事故等租赁车辆原因影响甲方工作开展,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车辆。第一次延误交付当日用车费用1倍违约金,第二次延误交付当日用车费用3倍违约金,第三次延误中止合同。3、车况良好,有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XX以上,每个座位险XX以上,车损险),租赁车辆在租赁使用时引发的第三者责任和司乘人员保险由乙方承担。4、出租方(乙方)车辆需具备相关车辆租赁资质,具有足够数量的X车、轿车供租车方使用。5、使用租赁车辆时,因车辆情况原因或驾驶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合同金额: X,X.XX,大写(人民币)X
履约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履约地址:X市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合同附件:
嫩江市农业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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