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奉节县康乐—草堂片区中型X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X) |
(渝水建〔X〕7号)规定收费标准的X%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X |
|||||||||||
招标人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X-X |
|||||||||
中标人 名称 |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X)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X)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
保障康乐、白帝、草堂等X.5X亩耕地灌溉用水,改善0.8X亩耕地灌溉供水 |
X日历天 |
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勘察设计强制性质量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 |
X4年8月2日 |
暂定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XX (¥)XX |
李星 |
X师(X)(专业:水工结构) |
X |
XX | |||
备注 |
|
|
|
|
|
|
|
|
|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X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X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