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江流域芜湖市漳河(南陵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 | |||
项目编号 | WHXSLXZXX(任务书编号:FSX号) | |||
标段名称 | 长江流域芜湖市漳河(南陵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WHXSLXZXX | |||
招标人 | 名称 | 南X | ||
地址 | 南陵县籍山西路X号X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董成 X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Xa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甘金祥 X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X5年X月X日 XX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上海X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行X勘察专业类 | |||
投标报价(X) | X.X | |||
项目负责人 | 谢先坤 | |||
职称证编号: | ||||
证书名称: | ||||
工期(天) | X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投标人资格业绩: | |||
规定公示的 | 1.奉贤区南门港及团结塘河X;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
投标报价(X) | X.00 | |||
项目负责人 | 廖展强 | |||
证书编号:鲁X | ||||
证书名称:X设X师职称证 | ||||
工期(天) | X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投标人资格业绩: | |||
规定公示的 | 1.莱州市小沽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及勘察设计;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行业乙级、市政 | |
投标报价(X) | X.X | |||
项目负责人 | 贾广 | |||
证书编号:XBX | ||||
证书名称:XX师 | ||||
工期(天) | X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滏阳河流域X(从台区段)项目勘察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样本值单X、上海X、水发X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X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X]X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X址:***,联系电话X-X。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X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