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安徽 2025-10-27
一、评标情况
X本部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编号:CLIC.AH-X-X):
1、招标公告日期X年9月X日。
2X本部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包括装修改造、强电监控等。详见施工图纸、招X量清单中所载明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X,投标报价X.X X;
中标候选人第 2 X,投标报价X.X X;
中标候选人第 3X,投标报价X.X X。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X-
XX,XX-XX,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X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三、其他
公示期: X年X月X日至 X年X月X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X安徽省X公司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地址:Xn>
联系人:X>
电话:X-X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X-X
招标代理机X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X 号
联 系 人:X延梅
电 话:X-X、X-X
电子邮件: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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