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X-X-X XXXX XX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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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ZH-ZJB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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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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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X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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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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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时间:
X-X-X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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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下浮率范围在X% 至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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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合同价款=招标代理费+专家费。
合同价款暂定为含税价X(¥X.X),税率 6% 。若国家税率后期调X,按不含税价款不变原则进行结算。具体计费原则如下:
(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X】X号通知、国家计委计价格【X】X号文件和发改价格【X】X号X招标费率标准X%收取[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多标段的按标段计取)],不足1X,按1X收取,最高不超过XX。
(2)专家费XX[一次性包干,评标专家为省库专家(除宁波地区)时适用],包含评标专家的评标会务费、差旅费、劳务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等评标过程中发生的评审相关费用。
本项目招标资料向委托方归档,经审核无误后,费用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过程的代理服务费、印刷费等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宁波X信息发布、委托公证及招标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
受托方申请支付前,向建设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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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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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机构名称: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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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机构联系地址: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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