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7QTXZX-4
二、项目名称:宿X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X
供应商地址:X>6栋X室
成交费率:X%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X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四包) 服务范围: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时间为1年,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服务标准: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静、X春、仇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文件要求定额收取,金额XXX,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X-X。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X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X
地 址:宿松县松兹街道玉龙社区黄湖路1号
联系方式:X-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
地 址:宿X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X大厦2楼
联系方式:X X 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先生
电 话:X-X、X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