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能源 浙江 2024-11-25
一、项目编号:绍柯采[X]X-X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X class="bookmark-item uuid-X code-complainantName editDisable addContent single-line-text-input-box-cls readonX
地址:Xd-X code-complainantAddress editDisable addContent single-line-text-input-box-cls readonly">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福隆星城五幢X室
被投诉人 1 :地址:Xd-X code-respondentAddress editDisable addContent single-line-text-input-box-cls readonly">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X号
被投诉人 2 :地址:Xd-X code-respondentAddress editDisable addContent single-line-text-input-box-cls readonly">柯桥区湖西路X号(现代大厦2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X)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绍柯采〔X〕X—X号)的质疑答复不满,于X年X月X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X年XX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投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中标候X所提供的其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为弄虚作假。
事实依据:中标候选人提X,其从业人员为X人,营业收入为X.XX,资产总额为X.XX。根据公示的信息查X实际从业人数为X人,虚假撰写数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X(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绍兴市柯X给与代理XXX)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资格,依法处理,为投标单位投标提供一个良好的商业竞争环境。
X年X月X日,本机X医共体总X和相关供X送达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副本发送通知书》。X年X月X日,本X医共体总X的答辩书。相关供应商未提供答辩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调查处理阶X出具《情况说明》,对填报的从业人员X人的数据进行了解释说明,其填写X人是按照投标当月实际人员数量填X填X“小型企业”性质的认定。投诉人对其主X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是否弄虚作假”,未能提供其他具体有效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故,根据现有证明材料,对投诉人主张不予支持。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绍兴市柯X
X年X月X日
附件信息:
打印版X)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处理决定书.docx (X.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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