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文德南路X号、X号物业加固X施工[项目编号X-X]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通过 | | ||
2X公司 | 通过 | ||
3 | 通过 | ||
4X公司 | 通过 | ||
5 | 通过 | ||
6 | 通过 | ||
7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X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X
- 联系人:Xi>
- 联系电话X-X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X招X
- 联系电话X-X
- 联系地址:东川路2号东川大厦4楼
- 招标人名X
- 日期X年X月X日
- 附件:1.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