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4-09-24
本招标项目 ,招标人为 乐XX经济合作社 ,委托 进行招标代理,于X4年 9 月 X 日在乐XX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X4年 9 月 X 日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X) |
项目负责人 |
1 |
是 |
X |
金佳瑶 |
废标及废标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废标依据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Xt>乐XX经济合作社 电话:X
投诉受理部门:
乐XX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乐清市X公司
温州X公司
乐XX经济合作社
乐XX
X4年9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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