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 北京 2024-11-21
各供应商:
一、公示期
X年X月X日至X月X日XX。
二、投诉及处理
(一)投诉提交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任何异议或投诉,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应以邮件方式将异议或投诉函发送下述受理机构,随后将异议或投诉函正本(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相应的支持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递交受理机构。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X供X
地址:X5号
电话:X-X-X转5转2转2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无法核实的;
2.投诉函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名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的;或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函未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3.超过公示期的(以收到投诉函日期为准);
4.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供新的证明材料的;
5.涉及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四)恶意投诉的处罚
经核实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秩序的恶意行为,给他人造成X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
X4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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