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安徽 2024-11-21
项目编号 | EX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X-XXQ-X-X-8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XX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X-X-X XXX | 浏览次数 | 0 |
X年六安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五
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X年六安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五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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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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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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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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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六安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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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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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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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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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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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X.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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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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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Xpan style="background: rgb(X, X, X); color: rgb(X, X, X);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pt; mso-font-kerning: 0.Xpt; mso-shading: rgb(X, X, X);">
六安市X佛路X
X 楼 X-X 室
联系人:X
钟
工
联系方式: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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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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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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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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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
X
月
X
日
9时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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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X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X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X.5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X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X.5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X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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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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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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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X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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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
X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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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工业园区花园大道
2号金谷产业园 X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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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X)
/费率(%)
|
X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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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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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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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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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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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徐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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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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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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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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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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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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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X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X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X
日历天
|
||
地
址
|
宁国市南极乡南极村上洪组
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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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X)
/费率(%)
|
X
(
X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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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
朱潘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X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X
X
|
|||||
技术负责人
|
李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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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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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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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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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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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X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X
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浦园大道
6 号X利工贸办
公室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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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X)
/费率(%)
|
X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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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
章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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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X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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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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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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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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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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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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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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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
X
月
X
日至
X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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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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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地址:Xnt face="宋体">
X号
联系人:X
张主任
联系电话:
X-X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X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X交易监督股。
地址:Xt>
9楼
联系人:X
联系电话:
X-X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X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X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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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X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X交易监督股 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X交易监督股。
地址:Xt>
9楼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X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X号)第六X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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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