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关小学精品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X-1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城关小学精品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X 成交金额X(小写X.XX)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4K超高清X终端、校园教X等 品牌:奥威亚、奥威亚、奥威亚等 规格型号:AE-A7H Pro、AX-FXNXV2.0等 数量:1台、1台、1套等 单价:X.XX/台、X.XX/台、X.XX/套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荣先丙、钱健、王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X.XX。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X.XX。【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X-XX,下午XX-XX,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X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X-X。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X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XX 地   址:霍X淠河东路 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font> 电      话X-X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