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6-2025年)》解读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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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城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6-2025年)》解读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4-06-1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4-06-15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宣城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6-2025年)》解读,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宣城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X-X年)》已于X年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X年X月,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明确要求“扩大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改善人居环境”。X年X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强调“按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脆弱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用途管制,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监测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弱化、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强调“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事关国家生态安全。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理,严格湿地用途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X年初,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X-X年)》,要求各地根据本地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现状,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出发,编制湿地保护规划,科学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做好湿地保护名录的确定公布,逐X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面积适宜的湿地资X主导、社会参与、科学检测、保障有力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体系。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X-X 年)》,加快宣城市湿地保护及利用进程,特编制《宣城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X-X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宣X依据《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X-X年)》及湿地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宣城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X-X年)》(初稿),先后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等单位征求意见,对其中合理部X进行了采纳,其他单位反馈无意见。

    四、工作目标

    根据湿地资源X布现状,建设以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X的湿地保护体系,实施湿地保护恢复与治理、湿地与生态旅游发展建设有机结合等措施,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使全市湿地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保护,使丧失的湿地面积得到较大恢复。全市 X%的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X%的湿地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宣教培训、科学研究、管理体系、可持续利用示范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高宣城市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使宣城市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进入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实现宣城市湿地生态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总体目标。

    五、主要内容

    1.湿地类型、面积及湿地动植物资源。宣城市湿地包括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等4类,总面积 X.Xhm²,占国土面积的4.X%。其中河流湿地X.Xhm²、湖泊湿地X.Xhm²、沼泽湿地X.Xhm²、人工湿地X.Xhm²。全市有湿地维管束植物X科、X 属、X种,有湿地动物X科X种。

    2.湿地生态功能和价值显著。湿地的功能是指湿地实际支持或潜在支持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以及支持和保护人类活动与生命财产的能力。湿地类型多样性决定其功能多样性,境内南漪湖为皖南最大的湖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生态调节作用;水阳江、青弋江为长江的一级支流,由南至湿地资源现状及评价北穿城而过,赋予宣城水之灵魂;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保护名录;丘陵岗地间的水库、塘坝,北部圩区星罗密布的湖群,铸就宣城优美的湿地景观和生态价值。

    3.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截至X年底,宣城市已建设1处国家重要湿地(扬子鳄保护区湿地)、1处安徽省重要湿地(南漪湖)、2处省级湿地公园和6处市级湿地公园,总面积X.Xhm²,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X%。这些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设初步X络,在一定程度上对保护水禽栖息地、生物多样性、水产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保障措施

    1.政策法制保障。我国已颁布了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 X 部、法规条例 X 部,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同时,也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湿地保护管理的文件。上述法律、法规是湿地保护工作的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省、市和各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这些法律、法规和条例是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

    2.组织管理保障。湿地保护是林业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行政职能之一。明确湿地资源保护利用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认真实施好各自与湿地保护有关的工作,积极支持湿地保护工作,建立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工作的体制和工作机制,共同实现湿地保护的目标。

    3.资金筹措与保障。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是湿地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制X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辅的投入机制,并使湿地保护经费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宣城市应全面推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社会化X投资、社会筹资、国外引资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多方面筹措资金,使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有较完善的资金渠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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