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江苏 2024-06-20
为了更好的为新北区中海龙城花园提供优质的电信无线通信服务,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充X协商,同意就甲方委托管理的新北区中海龙城花园小区建设电信无线信号覆盖系统事宜,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场地概况:该场地位于常州市新北区中海龙城花园小区部X弱电井、楼顶及地下室。面积约X平方米。
二、甲方将上述场地提供给乙方建设通信设备(含天线),租赁期共3年,租赁起始期自X4年 8月 1 日起至X7年 7月 X日止,同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容量为6-XKW的独立的三相或两相交流电源以及设备安装位置、通信线路路由、电气接地等。甲、乙双方商定每年场地租赁费为X X(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场地租赁费每年一付,每次不迟于 6 月X日前付清当年的租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场地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甲方不能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真实发票,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应承担乙方财务相关损失。三年合计XX,税率5%。不含税:X.XX。税金:X.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