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福建 2024-06-25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X年第一批第二阶段已完成配租工作,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批次租赁结束后,房源有剩余的,运X站公示剩余房源信息”,现对剩余房源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X年6月X日至X年7月1日,公示期内有意向承租X年第一批第二阶段剩余房源且符合该批次租赁方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向我司提交申请材料,我司将按照批次申请程序办理申请受理、审核及签约手续。剩余房源的申请指南、配租流程详见附件《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X年第一批第三阶段申请须知》。
二、异议受理
受理单X
受理地址:X9楼
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咨询电话X-X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
三、剩余房源情况
项 目 |
房 型 |
批次房源 |
第一阶段配租房源 |
第二阶段配租房源 |
退租房源 |
剩余房源 |
龙秋公寓 |
单间公寓 |
X套 |
8套 |
X套 |
0套 |
X套 |
一房型 |
X套 |
X套 |
X套 |
1套 |
X套 |
|
合 计 |
X套 |
X套 |
X套 |
1套 |
X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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