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4-04-29
安徽省宁国X路项X)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X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X路项X)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X
供应商地址:X>成交金额X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X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XX.XX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 XX) 施工范围:本项目山高路X石柱村境内,项目起点位于下高坑接现状水泥路,路线由西向东布设,终点至石柱村与石河村交界处上高坑附近,建设路线全长 1.X 公里。主要施工内容X碎石垫层、混凝土道路、波形护栏、交通标志牌等。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X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李慧斌 执业证书信息:皖X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永宏、周文俊、孟桂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X.XX。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X提出投诉(联系人:X系方式X-X,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X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
地址:Xpan>联系方式:凌先生 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
地址:X东侧)
联系方式:陈女士、X-X
邮箱: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n>凌先生、陈女士
电 话:X-X,X-X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