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安徽 2024-05-27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围墙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围墙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GFAGZX/XATX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X4年4月X日
开标日期:X3年5月X日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围墙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X
地址:X 投标报价:人民币X(¥X.8) 质量:合格 工期:X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X 地址:X 投标报价:人民币X(¥X.X) 质量:合格 工期:X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X 地址:X1X GX 投标报价:人民币X(¥X.X) 质量:合格 工期:X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芙蓉路X号 联系人:汪先生、王先生 联系方式:X-X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X 地址:Xn>X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X燃 联系电话X-X、X 公示期:X4年5月X日至X4年5月X日X时XX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X-XX,下午14:00-XX,节假日休息)向安徽X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X门路X号安徽国贸大厦X,联系电话:X-X、X。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X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X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X电话:X-X;联系人:X电话X-X【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X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X X4年5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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