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市政房地产建筑 吉林 2024-02-27
公告单位:白山市不X 编号: XX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公告日期 |
不动产权证书号 白山房权证白BQ字第 号 |
公告 申请人 |
权利人(共有人) |
不 动 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X号或产籍号 |
不动产坐落 |
所在 层数 |
建筑面积 (m2) |
规划用途 |
备注 |
XX年2月X日 |
X |
单卫强 |
单卫强 |
土地 |
X |
白山市八道江区东兴街X号 |
1 |
X.X |
土地 |
|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或法律等纠纷,完全由申请人X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X站予以发布作废公告。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我机构提出异议并将异议书面材X,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公告X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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