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示范区)DN7-3-11-3地块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成交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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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阳县(示范区)DN7-3-11-3地块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成交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5-03-10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5-03-10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安阳县(示范区)DN7-3-11-3地块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成交公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安阳县(示范区)DN7-3-X-3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AYJS-X-X-2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示范区)DN7-3-X-3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X年X月X

    5、评审日期X年03X

    二、成交情况

    1、采购内容安阳县(示范区)DN7-3-X-3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的内容)

    2、供应商名称

    3、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X东区1号楼7层X-X号

    4、中标金额:第一阶段:X第二阶段:XX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X日

    6、质量要求:合格并能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核和验收及专家评审。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志刚、郭虎存、薛桂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计算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豫招协[X]X号为依据 ,金额共计人民币XX,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县X

    地址:X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X%; font-sizeX.Xpt;mso-font-kerningX.Xpt;">

    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名X

    地址:X4楼

    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X

    3.联系方式

    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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