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4-05-13
X受嵩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嵩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业务运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会议,现就本项目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嵩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业务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址:X"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line-heightX%; font-sizeX.Xpt;mso-font-kerningX.Xpt;">
三、项目编号X-X-X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日 期X年X月X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X年X月X日上午X时XX
开标地址:Xpan>
评标委员会成员:杨小平、邢高杰、宋蕾婷(业主代表)
六、成交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要求X别对各谈判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X
成交价X.XX/月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纸房乡伊东新区金山水岸楼下
七、发布结果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上同时发布。
八、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X]X号)收取
收费金额X.XX
九、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X察院
地 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X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女士 X-X
采购代理机构:X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1号楼2单XX楼X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齐先生 X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