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河南 2024-05-21
受灵宝市寺河乡财政所的委托,就灵宝市X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寺河乡磨X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X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寺河乡磨X项目
二、项目编号X-X-X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X4年X月15日在《中国招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同时发布。
四、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X4年X月X日X时XX(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Xun:'yes';font-family:宋体;font-sizeX.Xpt; mso-font-kerningX.Xpt;X(灵宝办事处)
五、成交情况:
成交人:Xn>
地址:X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font-sizeX.Xpt; mso-font-kerningX.Xpt;">
中标金额:小写X.XX/人民币
大写X
建设地址:X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font-sizeX.Xpt; mso-font-kerningX.Xpt;">
工期X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X)X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七、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项目结果公示在《中国招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X乡财政所
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
联系地址:X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font-sizeX.Xpt; mso-font-kerningX.Xpt;">
代理机X
联系人:Xspan>
电话X
地址:X1号X幢X层X号
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X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