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第2批次发电副产品(炉渣)公开竞价销售
活动公告
第一章 竞价销售活动公告
1.郑州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销售方”)拟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开展X年第2批次发电副产品(炉渣)销售活动,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所有竞买方须为炉渣处置、综合利用终端用户。欢迎符合本文件所列条件要求的客户(以下简称“竞买方”)响应邀请,以密封文件的形式提交活动响应材料。
1.1 项目名XX年第2批次发电副产品(炉渣)公开竞价销售活动
1.2项目编号: YTDL-X-YZ-JG-FCP-6-X
1.3项目(公司)地址:X1.4项目内容:
1.4.1项目供货数量
1.4.1.1标段一:裕中电厂1号机组+3号机组产生的炉渣,预计XX吨;标段二:裕中电厂2号机组+4号机组产生的炉渣,预计XX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1.4.2项目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3项目底价设置:本次不设置
2.合格竞买方须满足以下要求:
2.1竞买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贸易商参与,竞买方必须为炉渣综合利用、处置终端用户。
2.2竞买方营业范围应包含炉渣的处置、综合利用或建材生产与处置(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2.3竞买方应具有运输炉渣的能力,提供自身或合作单位的运输能X环保管控要求,运输车辆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 “三防”的环保措施。
2.4 竞买方为终端用户的应具备相应标的物的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其技术能力由销售方核实。
2.4.1竞买方应提供炉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有效期内环评报告及其环评批复意见、项目环验批复意见(按照环保规定属于自行验X印章)。
2.4.2 X年7月1日之前的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环评报X批复意见。X年7月1日后的X批复意见,提供环验报告及其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
2.5按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如发生环保、污染、没有综合利用等任何问题均由竞买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6竞买方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报名方式:
3.1报名时竞买方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资质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纸质版,也可按照要求将报名登记表、资质证明、授权委托证明电子版文件发至甲方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2竞价活动保证金:
3.2.1竞买人需X指定帐户,本次活动保证金金额X。
3.2.2竞价活动保证金须以竞买方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保证金须注意: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竞买方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副产品炉渣竞价销售活动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竞价活动无效等后果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3.2.3接收竞价活动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户 X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X
帐 号X X X X X
联 系 人:X/>联系电话X
3.3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方,在缴纳竞价活动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本次活动。
3.4未成交竞买方可选择将本次活动保证金留存在销售方银行账户,作为下次活动的应缴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要求:成交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X指定银行帐户,并签订合同。原有合同户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以不缴纳竞价活动保证金,但需出具履约保证金担保竞价活动保证金的函。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可以作为本次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若未按时缴纳款项,视为成交方放弃成交,销售方将扣除全部竞价活动保证金,拉入黑名单永久取消其活动资格。
4.1履约保证金
4.1.1成交后成交方两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XX。
5.竞买方应对副产品炉渣的实际情况进行充X了解,一旦出价,视为竞买方已现场查看并认同其品质,并接受合同期内合同炉渣质量及品质的各种变化,销售方不作品质保证。
6.报名截止时间X年 6 月 X 日 X 时,竞买方请将资料提交至销售方联系人。
7.竞价文件接收截至时间:竞价销售活动开始前
8.竞价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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