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单位统建周转房应急维修供应商采购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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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直单位统建周转房应急维修供应商采购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西藏   2026-03-2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区直单位统建周转房应急维修供应商采购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区直单位统建周转房应急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HNHK-FW-X),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机关X,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财政资金(据实结算)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区直单位统建周转房应急维修供应商采购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据实结算)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标段划X不划X标段。

    1.6招标范围区直单位统建周转房应急维修供应商采购入围单1

    1.7服务期限:1年

    2.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X站(X站(***/index.jsp)XX站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2.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X上无自投标截止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XX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2.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无采购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采购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2.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在资产评估经营期间,无任何违法、违规操作,从业人员和资产评估企业未涉及任何司法诉讼,提供承诺书。

    2.7特定资格要求: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出售时间XXX日至XXX包括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09时30XXXX,下午X时30X至X时XX(北京时间,下同)

    3.2出售地址:Xmily: 宋体; letter-spacing: 0pt;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font-variant-alternates: normal; font-variant-position: normal; font-variant-emoji: normal; font-size: Xpt;">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3栋2单XX

    3.3获取方式: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两份)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X.XX,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XX月X日XXX

    4.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Xmily: 宋体; letter-spacing: 0pt;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font-variant-alternates: normal; font-variant-position: normal; font-variant-emoji: normal; font-size: Xpt;">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3栋2单XX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西藏自治区机关X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机关X

      拉萨市城关区公德林街道金珠东路1号

    联系人:Xn>龙老师

    电  话:X-X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Xmily: 宋体; line-height: X%; letter-spacing: 0pt;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font-variant-alternates: normal; font-variant-position: normal; font-variant-emoji: normal; font-size: Xpt;">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3栋2单XX

    文件购买联系人:Xn>李女士

    电话:X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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