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广东 2026-06-10
本询比项目为X年中国电信爱音乐X研发业务外包项目(标段编号:UABBFAX),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5G增X开X;
AI内容创作模块开发;
作品与模板管理开发;
IT受理流程对接开发;
产品服务支撑开发;
系统体系升级配套开发;
系统功能升级;
可视化经营升级开发:
可视化经X系统配置调X及问题响应;
可视化经营X析系统升级检测及验证;
可视化经营X析系统升级部署;
可视化经营X析数据及图表迁移;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X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X年中国电信爱音乐X研发业务外包项目 | 咨询服务 | - | X | 广州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年3月X日 |
本项目不划X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X(***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X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获得全部份额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及单价价款最高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X,X.XX人民币(不含增值税)。若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或单价价款超过单价价款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将作否决响应处理。单价最高限价见附件:《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X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X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X人。
(1)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X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证明文件X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X年X月1日以后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9人及以上。其中要求配备产品及需求X析人员不少于1人、程序开发、系统支撑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前端开发人员2人,后端开发人员3人X师人员不少于1人、平面交互设计师不少于1人、X师1人;须提供社保证明证明文件X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X年X月1日以后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
(3)现场驻点要求: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团队成员均须在甲方规定的办公地点驻点办公,配合X必须为技术服务方,不得使用第三方人员,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达现场。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项目组成员需全职驻点,5*8小时常驻甲方现场工作,乙方项目组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变换,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新配备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来团队人员的条件,并须经甲方确认。需提供驻点人员承诺函。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X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X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或其法人。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X年X月X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X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X年X月X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X”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X年X月X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X”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X站(***或各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XX项目的相关监理人,X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X)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X)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X)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X)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X)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X)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X有X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X)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X)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X)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产品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近3年(X年X月X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音视频彩铃相关业务外包或运营管理系统的研发业务外包或技术支撑业务外包项目类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XX及以上合同金额。
(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X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X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X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业务外包指公司将日常经营中X以外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从事或完成的经营行为。。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X年X月X日 X时XXX秒至X年X月X日 X时XXX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X(***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XX年X月X日 X时XXX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X(***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供应商注册
7.1中X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X(***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X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X
&nbX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X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com.cn/)中X(***com.com.cn)、中国招X(***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Xn>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2路X | 地 址: | 地 址: 广州市较场西路X号 |
邮 编: | X | 邮 编: | X |
联 系 人:Xn> | 梁经理 | 联 系 人:Xn> | 林韬 |
电 话: | X-X | 电 话: | X |
电子邮件: | Xom.cn | 电子邮件: | |
***或“/”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X | ||
账 号: | X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X(***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